周至县监察局信息公开指南
为更好的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,向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,依据《周至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规定》,我局编制了《周至县监察局信息公开指南》(以下简称《指南》),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,建议阅读《指南》。
一、县监察局政府信息分类与编排体系简介
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分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两大类,主动公开内容编制体系如下:
1、单位简介
①部门职责
②机构设置
③领导信息
2、工作动态
①工作动态
②可公开文件
3、政策法规及规范性文件
①业务相关的国家法律、行政法规
②业务相关的省级法规、规章
③业务相关的地方性法规、规章
④业务相关的规范性文件
⑤政策解读
4、规划计划
年度工作计划
5人事信息
①任前公示
②人事任免
③公务员招聘
④教育培训
6、业务信息
①执法监察
②纠风工作
③效能监察
④反腐倡廉教育
⑤改善投资环境
⑥其他
(二)获取方式
对于主动公开信息,本机关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在当面受理点公开两种公开形式。本机关具体网址:http://www.best027.com/。
受理地点:周至县监察局
受理时间: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,法定节假日除外
本机关还将采用新闻发布会、政府公报、报纸、便民资料等辅助性的公开方式。
二、依申请公开
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,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。本机关将根据相关规定进行提供。
(一)受理机构
本机关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:本机关网络信息中心。
办公地址:周至县老城东街37号
办公时间: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,法定节假日除外
联系电话:87117316。
传真号码:87111746。
电子邮件:zzjw746@163.com。
邮政编码:710400。
(二)受理程序
1、申请方式
▲现场申请。申请人可以到本机关受理机构申请获取政府信息,并填写《申请表》。
▲信函、电报、传真申请。申请人填写《申请表》后,可以通过信函、传真、信函方式提出申请,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,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“政府信息公开申请”字样。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的,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,当面提交书面申请。
▲网上申请。申请人可在本机关网站上点击“公开申请”,按照要求填写相关内容,点击提交即可。
为提高处理效率,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、明确,若有可能,请提供信息的标题、发布时间、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。
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,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。
2、申请处理
▲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,属于公开范围的,将告知申请人可以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;
▲属于免于公开范围的,将告诉申请人并说明理由;
▲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或者该政府信息不存在的,将告知申请人;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的公开机关的,即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名称、联系方式。
▲申请内容不明确的,即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。
▲本机关收到《申请表》,能够当场答复的,当场即予答复;一般从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;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,经政府政务信息化办公室同意,并告知申请人,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;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,受理部门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。